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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主席顾云昌:房价下跌可能性不大

日期:2018-08-01    点击:167    查看原图    全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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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见证说明
 【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如果中国经济继续保持这样稳定的发展,房价下跌的可能性不大,大概率房价还会往上涨,但是涨的速度会放缓,特别是大城市的房价不能让它涨得太快了。”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的主席顾云昌如是表示。

  他是在10月27日晚举行的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作出以上表述的。本次论坛以“十九大之后的中国经济”为主题,由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办。

  “实际上,我国的调控政策越来越严格,但调控是短期的行为,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长效机制。”顾云昌认为,住房制度是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再加上金融体制、税收体制、土地制度和供给侧的改革,将来房价平稳发展是大概率事件。

  人人都关心房地产。十九大报告也对这一问题给予了回应,坦言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居住难题是其中之一。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顾云昌指出,十九大报告对房地产问题的论述主要是讲住宅地产,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句话叫做定位,第二句话叫做任务,第三句话叫做目标”。

  他认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是针对前一段时间出现的房地产价格又一轮的上涨,其中有大量炒房的成分,“实际上揭露了存在的问题”。

  “如何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老百姓能够住上自己满意的房子,归根到底是要建立一个供给制度为主的住房制度。”顾云昌指出,“多主体供应”是指,开发商供应商品房,政府供应保障性住房,还有租赁市场的发展,连集体土地也可以盖房出租;“多渠道保障”是指,住房问题不可能所有人都通过市场来解决,相当一部分要通过政府保障来实现,就是市场化供应和市场化保障相结合;强调“租购并举”,则是因为在过去的商品房改革当中,重点突出了卖房和买房,但对租赁市场的发展不够重视,所以要采取租购并举的办法。

  对于“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顾云昌表示,“住有所居跟居者有其屋不一样,有自己的房子叫居者有其屋,住有所居是人人有房住,或者是买的,或者是租的,或者是公租房,或者是在市场上租的。”

  “我国房价收入比总体上是合理的,或者稍微偏高一点,就是大城市的房价特别高。”顾云昌指出,房地产发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所谓“不平衡”,一方面是有的人两三套,有的人一套也没有;另一方面是有的地方房价涨得很快,有的地方房价很平稳。“香港的房价高,北京、上海和深圳房价也不低。在中国660个城市中,600个城市房价是不高的。县一级都是三四千元一平方米,地级市五六千元或者七八千元一平方米。解决这个不平衡的问题,要从供给侧来着手。”顾云昌说。

  顾云昌认为,现在最需要解决住房的问题的有两种人,一是中低收入家庭,即所谓夹心层。“保障房没他的份,商品房买不起,特别是在大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是我们未来要重点解决住有所居的对象。”第二,还有2.8亿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新型城镇化不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谈不上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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