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单位对员工进行劳动合同管理,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法律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既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员工个人的劳动权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管理,需要单位和员工形成统一的认识,在统一认识下,才能形成管理目的的有效落实,才能实现员工个人权益的合法保障。因此,就劳动合同签订环节,单位和员工应当注意的事项,应当形成的统一认识是本次课程培训的核心。
课程大纲:
1. 劳动合同的类型与区别:固定期、无固定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何区别,什么情形下签订。
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相冲突的地方,应当以谁为准。
3. 合同的期限与合同的签订次数在法律上有何意义。
4.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试用期之间的关系
5. 劳动合同签订与社会保险缴费、应届毕业生派遣证到达单位之间有何关系
6. 先用人再签合同、先签合同再用人、用人就签合同三种情形有何区别,有何法律责任
7.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与平时其他工作安排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
8. 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工资,怎么约定工资法律上有何要求
9.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服务期的,员工应当承担什么义务
10. 劳动合同到期与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主动离职或被动离职有何区别
11. 员工不辞而别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2. 劳动合同签订时企业应当向员工说明哪些事宜,员工有义务了解哪些事宜。